公司并購和收購的區別?是一回事嗎?
公司并購和收購的區別:
(1)收購是指一個企業通過購買和證券交換等方式獲取其他企業的全部或部分股權。收購是指一家企業購買另一家企業的資產、股票等,從而居于控制地位的交易行為。按照收購的標的,可以進一步分為資產收購和股份收購。
(2)并購:并購是指目標公司控股權發生轉移的各種產權交易形式的總稱,主要形式有合并、兼并、收購等。并購是兼并與收購的簡稱。兼并一般指兩家或兩家以上公司的合并,組成一個新的企業。原來公司的權利與義務由新的公司承擔。按照新公司是否新設,兼并通常有兩種形式:吸收合并和新設合并。
(3)合并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司通過法定方式重組,原有的公司都不再繼續保留其法人地位。
(4)兼并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司通過法定方式重組,只有兼并方繼續保留其法人地位。
兼并和收購之間的主要區別在于,兼并是企業之間合為一體,而收購僅僅取得對方控制權。由于在實踐中,兼并和收購往往很難嚴格區分開,所以習慣上都將二者合在一起使用,簡稱并購。
的方式
1、現金收購。現金收購是一種單純的購買行為,它由公司支付一定數額的現金,從而取得目標公司的所有權。現金收購主要有兩種方式:以現金購取資產和以現金購買股票。
2、用股票收購。股票收購是指公司不以現金為媒介完成對目標公司的收內,而是收購者以新發行的股票替換目標公司的股票。
公司并購的程序
一般來說,企業并購都要經過前期準備階段、方案設計階段、談判簽約和接管整合四個階段。
(1)前期準備階段
企業根據發展戰略的要求制定并購策略,初步勾畫出擬并購的目標企業的輪廓,如所屬行業、資產規模、生產能力、技術水平、市場占有率,等等,據此進行目標企業的市場搜尋,捕捉并購對象,并對可供選擇的目標企業進行初步的比較。
(2)方案設計階段
方案設計階段就是根據評價結果、限定條件(最高支付成本、支付方式等)及目標企業意圖,對各種資料進行深入分析,統籌考慮,設計出數種并購方案,包括并購范圍(資產、債務、契約、客戶等)、并購程序、支付成本、支付方式、融資方式、稅務安排、會計處理等。
(3)談判簽約階段
通過分析、甄選、修改并購方案,最后確定具體可行的并購方案。并購方案確定后并以此為核心內容制成收購建議書或意向書,作為與對方談判的基礎;若并購方案設計將買賣雙方利益拉得很近,則雙方可能進入談判簽約階段;反之,若并購方案設計遠離對方要求,則會被拒絕,并購活動又重新回到起點。接管與整合階段雙方簽約后,進行接管并在業務、人員、技術等方面對目標企業進行整合。并購后的整合是并購程序的最后環節,也是決定并購是否成功的重要環節。
從以上內容可以知道,并購的范圍比較大,通常是兩家或兩家以上企業的合并,而收購一家企業購買另一家企業的資產、股票等。最為關鍵的是,并購是企業之間合為一體,而收購僅僅取得對方控制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