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已注銷商標怎么辦 還有用嗎?
所以問題來了。如果公司注銷,公司名下的商標該怎么辦?還有效嗎?的確,這是許多企業想知道和理解的問題。以下小編將向您一一解釋。
商標注銷后該怎么辦?
公司注銷前未處置注冊商標的,公司注銷后,相關注冊商標仍在有效期內,仍為合法財產的,公司權利義務繼承人可以繼續取得相關注冊商標權。2002年《商標法實施條例》第26條和2014年《商標法實施條例》第32條規定了商標專用權轉讓制度。也就是說,如果注冊商標專用權因轉讓以外的繼承等原因轉讓,接受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當事人證明書和法律文件向商標局辦理注冊商標專用權轉讓手續。
簡而言之,如果公司在注銷前忘記轉讓商標,那么在公司注銷后,只要注冊商標仍在有效期內,仍然有效。但是需要辦理商標轉讓手續。
商標轉讓方需要哪些文件?
一、委托書(委托代理);
二、受讓人的身份證明;
三、是商標轉讓申請;
四、轉讓方公司工商部門出具的注銷證明;
五、轉讓方公司工商機關注冊的清算組資格證書和清算報告書。
六、轉讓方公司清算組或全體股東同意轉讓(轉讓)的證明;
七、轉讓方公司全體股東的身份證明;
如果清算報告明確了所有商標的所有權,則無需出示第6條的同意轉讓證明書。
雖然注銷并不代表商標權的消失,但仍然需要采取相應的措施來轉讓或轉讓商標,如果忽略了,注銷后的商標就會一起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