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申請越來越多!個人或企業申請,哪個更好?
隨著人們對知識產權的認知越來越多,對的需求也是逐年上升。 注冊商標時,我們總會產生一些糾結,例如糾結商標是注冊在個人名下好,還是注冊在公司名下好?個人名義注冊和公司名義注冊有什么不同,哪個更適合自己呢?兩者到底有什么區別?
根據我國《商標法》 第四條的規定,申請商品商標、服務商標的申請人的主體資格范圍為:“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
注冊商標時所需提供的資料
1、公司名義注冊商標提供:
① 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② 商標圖樣。
2、個人名義注冊商標提供:
① 個體戶執照復印件簽名;
② 個人(即個體經營者)身份證復印件簽字;
③ 商標圖樣。
注:如果用個體工商戶申請就不用個人身份證了。另外,港澳臺外籍個人可以用護照直接申請商標。
商標歸屬權
1、公司名義注冊的商標所有權歸公司,企業法人或企業的股東不享有對注冊商標有專有權,公司一旦注銷,商標就必須在注銷之前轉讓才可以繼續存續,如果公司破產的話,商標屬于公司財產需要做清算。
2、個人名義注冊的商標個人注冊的商標只歸個人所有,雖然申請時提供個體戶執照副本的復印件,但是注冊成功之后商標是屬于個人,歸個人使用及其支配。
穩定性
1、公司名義申請的商標不穩定公司名義申請的商標,申請人是公司,地址是公司執照上的地址,注冊商標的信息必須跟公司執照上的公司名稱、地址一致,一旦有變動,就需要對商標進行主體資格信息做變更。
2、個人名義申請的商標穩定個人名義申請的商標申請人是個人的名字,申請人的地址是身份證上的地址,個人的身份證一般都是穩定不變的,所以商標的申請人信息也不需要變更,相對穩定。
所有權支配1、公司名義注冊的商標要由公司決定商標的使用支配權。
2、個人名義注冊的商標,由個人享有該商標的專用權、使用支配權。
從法律保護意義上講,二者之間并沒有高低好壞之分,它們在法律意義上的作用都是同等的。但是,我們還是可以看得出,以公司名義申請注冊商標,更有利于產品的宣傳;以個人名義申請注冊商標,自己個人使用或者授權企業使用會比較靈活。 但是申請商標到底是以公司名義來申請還是以個人名義來申請,這完全取決于商標申請人,最為重要的就是符合自身發展需要。大家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進行抉擇。
從以上流程圖中可以看出,注冊一個商標,從申請到最后拿到商標證書,中間除了要去查看進度之外,可能還將涉及資料提交有問題被駁回的情況。在申請商標之前,我們需要了解一下失敗的常見原因:
1、商標查詢盲期
雖然商標查詢可以查詢出是否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標,但是還存在一個盲查期,也就是商標從提交申請到商標局錄入系統這段時間,沒有人可以查詢這期間的商標狀態,所以對存在一定的風險。
2、商標違反了商標法規定
商標在命名的時候既不能近似,還要遵守商標法規定,比如:不能帶有國家名稱,不能帶有民族歧視性、不能具有不良影響等,還有商標的通用名稱也是禁止注冊的。如果商標命名不遵守商標法規定,那么商標肯定會注冊失敗的。這需要商標申請者足夠了解商標法知識,避免商標申請違法商標法規定。
3、商標被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