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變更(備案)登記的流程
一、上海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變更(備案)登記的地點
上海市徐匯區斜土路街道肇嘉浜路301號政務服務大廳208、209、210號窗口;
肇嘉浜路301號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政務服務大廳;
浦東企業服務中心:合歡路2號;
長寧區行政服務中心:長寧路1436號;
普陀區行政服務中心:同普路602號;
虹口區行政服務中心:三河路338號;
青浦區行政服務中心:外青松公路6189號三樓
服務對象:其他組織
審批對象:擬申請變更的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
二、辦理流程
1、申請與受理
辦理步驟 辦理時限 (工作日) 辦理人員 審查標準
收件 0 收件人員 申請材料齊全,形式符合要求
受理 0 受理人員 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具體見申請材料目錄。
2、審查與決定
辦理步驟 辦理時限(工作日) 辦理人員 審查標準
審查 當場辦結 審查人員 申請材料符合本辦事指南第七部分要求,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核準。
決定 當場辦結 部門負責人 申請材料符合本辦事指南第七部分要求,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核準。
3、頒證與送達
辦理步驟 辦理時限(工作日) 辦理人員 結果名稱 送達方式
頒證與送達 5 發證人員 代表證 直接送達
特別程序
不含有特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