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分公司設立的申請材料和辦理流程
一、長沙分公司設立的申請材料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機構、營業單位登記(備案)申請書》。原件:1,材料形式:紙質、電子,其他要求申請人自備
分公司營業場所使用證明。原件:1;復印件:1,材料形式:紙質、電子,其他要求申請人自備
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件復印件。原件:1;復印件:1,材料形式:紙質、電子,其他要求申請人自備
公司章程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復印件:1,材料形式:紙質、電子,其他要求申請人自備
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復印件:1,材料形式:紙質、電子,其他要求申請人自備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或分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件的復印件。復印件:1,材料形式:紙質、電子,其他要求申請人自備
二、辦理流程
1、受理,時限:2小時
審批標準: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
2、審核,時限:5小時
審批標準: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
3、辦結,時限:1小時
審批標準: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