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北京財務審計:財務審計報告包括哪些報表?
新政策北京財務審計:財務審計報告包括哪些報表?詳細內容如下:
財務審計報告包括哪些報表?
公司審計報告包含6個主要內容,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計稅表、稅務代表職責、會計師意見,對整個報告的描述。
1.資產負債表
反映了公司實際的資產情況,是否資不抵債,是否能以公司名義向外借貸,償付能力等,也是公司信用的直接體現。通,是公司向銀行申請貸款或其他金融活動時的直接依據;
2.利潤表
是公司當財年利潤情況的統計,也是進行評稅和計稅的依據,更是債務償付能力的直接體現,稅務局規定。
3.計稅表
是公司報稅環節中自報稅的節點,也就是稅務局發給每一家公司的報稅表,由執業會計師對公司的賬目、收據、銀行月結單、業務文件等相關資料進行梳理,核對利潤后,按一定的稅率計算出應繳納稅費,并填寫的表格。是否繳納稅費,繳納多少稅費都在這里集中體現。
4.會計師意見
作為公司的核數師,對這家公司發表的意見,在公司提供的業務材料和資金流水憑證基礎上進行分析,并給出意見。公司審計報告主要有以下四種審計意見:
4.1 不保留意見
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是最普通的審計報告。當注冊會計師認為公司會計報表符合審計合法性與公允性,沒有在公司審計過程中受到限制,且不存在應當調整或披露,而被公司刻意隱瞞的重要事項時,就會給出無保留意見的公司審計報告。
4.2 保留意見
保留意見適用于被審計單位沒有完全遵守香港公司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或執業會計師的審計范圍受到限制。只有當執業會計師認為會計報表就其整體而言是公允的,但還存在對公司會計報表產生重大影響的情形,就會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4.3否定意見
當執業會計師確信公司會計報表存在重大錯報和歪曲,以至會計報表不符合公司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不能從整體上公允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執業會計師就會出具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4.4不發表意見
當公司審計范圍受到限制,可能產生的影響非重大和廣泛,不能獲取充分、適當的公司審計材料,以至無法確定公司審計報告的合法性與公允性,執業會計師就會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比如公司做賬時間太長,十年只出一份不活躍報告,但是票據的保存時間是七年,沒有辦法確認客戶在此期間是否有其他活動等等,執業會計師就只能據此出不發表意見。
由此可以看出,公司審計報告包含的內容非豐富,足以描述一家公司的實際運作情況,及對應繳公司利得稅的測算。這是政府對每一家公司運營情況的直接把控。除了稅務局,在公司參與重大項目的投標、前往內地進行投資、融資、本地銀行開戶等等多個方面,特別是CRS政策下,公司更需要做審計報告(并且最好是“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否則很容易引起懷疑,導致被查稅)。因此,公司審計報告不止用來報稅,更能參與到公司日經營活動的方方面面,可以說是公司的“說明書”。
關于財務審計報告您需要了解的內容
財務審計報告是具有審計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的注冊會計師出具的關于企業會計的基礎工作即計量、記賬、核算、會計檔案等會計工作是否符合會計制度,企業的內控制度是否健全等事項的報告,是對財務收支、經營成果和經濟活動全面審查后作出的客觀評價。基本內容包括資產、負債、投資者權益、費用成本和收入成果等。
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無保留意見是指注冊會計師對被審計單位的會計報表,依照中國注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進行審查后確認:被審計單位采用的會計處理方法遵循了會計準則及有關規定;會計報表反映的內容符合被審計單位的實際情況;會計報表內容完整,表述清楚,無重要遺漏;報表項目的分類和編制方法符合規定要求,因而對被審計單位的會計報表無保留地表示滿意。無保留意見意味著注冊會計師認為會計報表的反映是合法、公允和一貫的,能滿足非特定多數利害關系人的共同需要。
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保留意見是指注冊會計師對會計報表的反映有所保留的審計意見。注冊會計師經過審計后,認為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的反映就其整體而言是恰當的,但還存在著下述情況之一時,應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個別重要財務會計事項的處理或個別重要會計報表項目的編制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和國家其他有關財務會計法規的規定,而且被審計單位拒絕進行調整;因審討范圍受到局部限制,無法按照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取得應有的審計證據:個別會計處理方法的選用不符合一貫性原則。
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否定意見是指與無保留意見相反。認為會計報表不能合法、公允、一貫地反映被審計單位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動情況。注冊會計師經過審計后,認為被審計單位的會計報表存在下述情況時,應當出具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會計處理方法的選用嚴重違反《企業會計準則》和國家其他有關財務會計法規的規定,被審計單位拒絕進行調整;會計報表嚴重歪曲了被審計單位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動情況,而且被審計單位拒絕進行調整。
無法(拒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無法表示意見是指注冊會計師說明其對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和一貫性無法發表意見。注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由于審計范圍受到委托人、被審計單位或客觀環境的嚴重限制,不能獲取必要的審計證據,以致無法對會計報表整體反映發表審計意見時,應當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