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的作用有哪些
審計的作用主要有三大作用,分別是經濟監督、經濟評價和經濟鑒證。
1、經濟監督
。主要是監察和督促被審計單位的經濟責任是否忠實地履行,還能通過被審計單位的會計賬簿等,實施揭露是否有違法違紀,是否存在損失浪費,是否有錯誤弊端,是否存在管理缺陷等行為。
2、經濟評價。
主要是審計人員依據一定的標準對所查明的實施進行分析并判斷,根據經濟評價行為指出相關問題。被審計單位可以根據審計報告尋求改善管理、提高效率、效益的方法。
3、經濟鑒證
。審計人員會給被審計單位出具一份審計報告,其內容包含被審計單位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是否真實、公允、合法、合規等,以便為審計的受托人或委托人提供確切的財務信息。因為審計機構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是有一定權威性的,能夠取信與社會公眾。
當然,審計的作用還有很多,如:制約、促進、調控等等。由此可見,審計不僅有利于我國經濟制度的建設,還有利于企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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