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貨盤盈盤虧
存貨盤盈盤虧
(一)盤盈
1.會計處理
批準前:計入待處理財產損溢 。(按其重置成本作為入賬價值)
批準后:計入管理費用(實質為:沖減管理費用)。
2.稅務處理
(1)增值稅:不涉及
(2)企業所得稅:繳納企業所得稅
(二)盤虧
1.會計處理
批準前:計入待處理財產損溢
批準后:收回的保險賠償和過失人賠償計入其他應收款。
殘料計入:原材料。
扣除賠償和殘料收入后的凈損失:屬于管理不等原因造成的計入管理費用,原因自然災害造成的計入營業外支出
2.稅務處理
(1)增值稅
需進項稅轉出:因管理不善造成貨物被盜、丟失、霉爛變質,以及因違反法律法規造成貨物或者不動產被依法沒收、銷毀、拆除的情形。
其他情形不需要正常損失。
(2)企業所得稅:計入損失,符合條件可以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存貨盤虧損失,為其盤虧金額扣除責任人賠償后的余額,應依據以下證據材料確認:
①存貨計稅成本確定依據;
②企業內部有關責任認定、責任人賠償說明和內部核批文件;
③存貨盤點表;
④存貨保管人對于盤虧的情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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