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工傷賠償標準
成都市工傷賠償標準是多少?
傷殘1-4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工傷人員,每月增加傷殘津貼300元;傷殘5-6級的工傷人員,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傷殘津貼的人員,每月增加235元;享受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工亡人員供養親屬,每月增加供養親屬撫恤金130元等。
關于調整工傷人員相關待遇的通知
1、傷殘1-4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工傷人員,每月增加傷殘津貼300元。
2、傷殘5-6級的工傷人員,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傷殘津貼的人員,每月增加235元;由企業支付傷殘津貼的人員,可參照此標準執行。
3、享受生活護理費待遇的工傷人員,其生活護理費暫按原規定標準領取。待各地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發布后,按照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3個等級,其月生活護理費分別調整為2上年統籌地區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30%。
4、享受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工亡人員供養親屬,每月增加供養親屬撫恤金130元。
5、按月享受致殘補助費的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原臨時工工傷人員,其每月致殘補助費調整為1800元。
上一篇:財務審計工作流程是什么
下一篇:什么是環境審計理論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