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董事能兼任監事嗎?當然不能!
一般來說,有限責任公司在滿足公司法規定的條件后,都應當設立董事會與監事會,那么有人會問“公司董事能兼任監事嗎?”答案當然是不能了。至于原因,來和我們的小編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董事是什么意思
一般來說,董事是指由公司股東會選舉產生的具有實際權力和權威的管理公司事務的人員,是公司內部治理的主要力量對內管理公司事務,對外代表公司進行經濟活動。
二、什么是監事
監事是公司中常設的監察機關的成員,又稱“監察人”,負責監察公司的財務情況、公司管理人員的職務執行情況,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規定的監察職責。
三、監事會設立要求
1.有限責任公司需設立監事會,成員不得少于三人。若股東人數較少或是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不設監事會,但是需要設立一至兩名的監事。
2.監事會應當包括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3.監事會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4.監事會設主席一人,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
5.董事、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四、為什么董事不能兼任監事
由監事組成的監事會是公司必備的法定監督機關,其目的是為了防止董事會、經理濫用職權,損害公司和股東的利益,需要代表股東大會行使監督職能。
如果任由董事或其他管理人員兼任監事,那么將難以保證監督的公正性,監事會的職能也就很難行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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