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營業執照注銷的步驟和要求(新政策)
營業執照是企業合法經營的證明,是企業的身份證。但是,有時候,企業可能因為各種原因需要注銷營業執照,比如經營不善、轉讓、合并、分立、破產等。那么,臨汾營業執照注銷的步驟和要求是什么呢?本文將為你介紹。
一、臨汾營業執照注銷的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等法律法規,企業注銷營業執照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以上條件缺一不可,否則企業不能注銷營業執照。
二、臨汾營業執照注銷的流程
企業注銷營業執照的流程一般分為以下幾個步驟:
(一)成立清算組并公告
企業決定注銷營業執照時,應當成立清算組,由清算組負責清算事宜。清算組應當在企業決定注銷之日起10日內,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告清算組成員名單,并在30日內在指定的媒體上公告清算事項。公告期為45日,公告內容包括清算組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清算事由,債權人的申報期限和方式等。
(二)清算債權債務并編制清算報告
清算組應當清理企業的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清償債務,收回債權,處理剩余財產。清算組應當根據債權人的申報,核實債權債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按照法定順序支付債權。清算組應當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編制清算報告,并報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審核。
(三)辦理稅務注銷
清算組應當在編制清算報告后,攜帶以下材料,到企業所在地的稅務機關辦理稅務注銷:
稅務機關在收到申請后,應當在20日內完成稅務注銷的審批,并將稅務登記證副本收回,正本注銷。
(四)辦理社會保險注銷
清算組應當在辦理稅務注銷后,攜帶以下材料,到企業所在地的社會保險機關辦理社會保險注銷:
社會保險機關在收到申請后,應當在15日內完成社會保險注銷的審批,并將社會保險登記證副本收回,正本注銷。
(五)注銷銀行賬戶和印章
清算組應當在辦理社會保險注銷后,攜帶以下材料,到企業開戶的銀行辦理銀行賬戶的注銷:
銀行在收到申請后,應當在10日內完成銀行賬戶的注銷,并將銀行賬戶開戶許可證副本收回,正本注銷。
清算組還應當將企業的印章交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公安機關銷毀。
(六)辦理工商注銷
清算組應當在完成以上步驟后,攜帶以下材料,到企業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工商注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