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本管理公司注冊要求和流程(新政策)
個人資本管理公司注冊要求和流程
個人資本管理公司是一種專門從事個人資產管理、投資咨詢、財富規劃等業務的金融機構,為客戶提供個性化、專業化、綜合化的資產管理服務。個人資本管理公司的設立,需要遵循相關的法律法規和監管要求,具體的注冊要求和流程如下:
注冊要求
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等規定,設立個人資本管理公司,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和條件。一般情況下,個人資本管理公司應當由2人以上的股東設立,股東可以是自然人或者法人。股東應當具有良好的信譽和財務狀況,最近3年沒有受到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沒有違法違規或者損害客戶利益的行為,沒有被監管機構調查或者處于整改期間等。
2.注冊資本不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且全部以貨幣形式實繳。注冊資本是指股東實際出資的金額,不包括借款或者其他形式的債務。注冊資本應當與經營范圍、業務規模和風險狀況相適應。
3.有符合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章程。章程是指股東之間關于公司設立、組織結構、經營目標、權利義務、分配方式等事項的約定。章程應當明確公司的名稱、住所、經營范圍、注冊資本、股權結構、董事會、監事會、經理等機構的設置和職責等內容。
4.有符合要求的高級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高級管理人員包括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監事、經理等,應當具有相應的學歷、專業知識和工作經驗,無不良信用記錄,取得基金從業資格證書,并通過中國證監會的任職資格審查。業務人員包括從事研究、投資、估值、營銷等業務的人員,應當具有相應的學歷、專業知識和工作經驗,無不良信用記錄,取得基金從業資格證書,并接受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的自律管理。
5.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和設施。營業場所是指公司開展業務活動的地點,應當具有合法的使用權證明,并符合安全防范和消防要求。設施是指與業務有關的硬件和軟件設備,如計算機、網絡、通訊、數據處理等,應當具有良好的運行和維護能力。
6.有符合要求的組織機構和內部控制制度。組織機構是指公司內部按照職能分工設置的部門或者崗位,如投研部、風控部、財務部等,應當明確各部門或者崗位的職責范圍和協調機制。內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為了保障業務合規性、有效性和安全性而制定的規章制度和操作流程,如監察稽核制度、風險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
注冊流程
設立個人資本管理公司,一般需要經過以下流程:
1.核名。核名是指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預先核準公司名稱的過程,需要填寫《企業(字號)名稱預先核準申請表》,并提供股東的身份證明等材料。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會根據《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等規定,對申請的公司名稱進行審查,是否有重名或者違法違規的情況。如果通過審查,會頒發《企業(字號)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作為后續注冊登記的依據。
2.申請。申請是指向中國證監會提交設立申請材料的過程,需要填寫《基金管理公司設立申請書》,并提供公司章程、股東出資證明、高級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的簡歷和任職資格證明、營業場所和設施的使用權證明、組織機構和內部控制制度等材料。中國證監會會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等規定,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是否符合設立條件和要求。如果通過審查,會頒發《基金管理資格證書》,作為后續注冊登記的依據。
3.登記。登記是指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手續的過程,需要提交《企業(字號)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基金管理資格證書》、公司章程、股東出資證明、高級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的任職文件等材料。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會根據《公司法》和《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等規定,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是否符合登記條件和要求。如果通過審查,會頒發《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作為公司正式成立的證明。
4.公告。公告是指在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條件的全國性報刊上公布公司成立事項的過程,需要在工商注冊登記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10日內,在指定的報刊上刊登公告,公告內容包括公司名稱、住所、經營范圍、注冊資本、股東名單、董事會成員名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