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稅滯納金怎么算的
契稅滯納金=應繳契稅金額*萬分之五*滯納天數。納稅人進行稅務申報的,征繳行政機關核準的稅金交納限期期滿的次日為計算滯納金的起止日期。納稅人未進行稅務申報的,其獲得土地房子產權證明的次日為滯納金計算的起止日期。以上就是契稅滯納金怎么算的相關內容。
滯納金介紹滯納金是對不按照納稅期限交納稅金的經營者,按滯納日數另收滯納稅金一定百分比的賬款,它是行政機關對逾期交納稅金的經營者給予經濟制裁的一種對策。滯納金對策可以防止因扣繳義務人不行使權力使國家權益受損,同時也可以防止因直接施加相對人使其利益損傷,并能促進其盡早行使權力,因此可作為行政管理的合理方式。滯納金是由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法規明確規定的款項,個人和別的團隊都沒有權利擅自開設;滯納金的征繳是由國家強制確保執行的;滯納金是對超出標準的限期交款而采用的懲罰性賠償的對策。本文主要寫的是契稅滯納金怎么算的有關知識點,內容僅作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