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積金最低標準
中國天津市在2021年住房公積金的最低交納標準最低是2050元。據國家相關規定表示,自從2019年7月份開始,天津的住房公積金標準是由2017年度用人企業在職員工每個人的月均工資總數,改變成了2018年用人企業在職員工每個人的月平均工資總數。而企業在職員工的工資總額是由國家相關部門制定的計算方式進行核算確定的。
公積金的交納比例按照國家相關部門發布的規定從2019年7月份起,除國家機關單位在職員工的公積金交納比例不作任何調整,繼續按照最高百分之十二的比例交納公積金,其余個人企業或者境內國外企業根據各個公司的自身情況,按照最低百分之五或者最高百分之十二交納,需要注意的是用人企業與公司在職員工個人之間的公積金交納比例應該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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