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納金是什么意思
遲納金通常說的是滯納金,指的就是稅務機關對于拖欠繳納稅款的納稅人,根據相關規定對遲納的天數要求加收一定的懲罰性的稅款。滯納金除了在稅收領域常常被使用,在部分公共事業如水電燃氣費遲繳也會向遲繳居民收取滯納金,但實質上這里的滯納金其實是一種合同的違約金,是要和居民商定寫在合同里的,滯納金是屬于行政法規的。
滯納金的特點1、滯納金具有法定性:滯納金是國家通過法律條文明確規定的款項,普通自然人或者是團體都沒有權利規定滯納金,只能通過合同來約定違約金;
2、滯納金具有強制性:由于規定滯納金的主體是各個國家,是有國家的絕對權力在整個過程中來強制保障推行實施的;
3、滯納金具有懲罰性:滯納金本身并不是一項必須繳納的款項,是對于應繳款項超過了規定的時間的一項有懲罰性質的繳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