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取出的條件
1、對于購買房屋或是對房屋進行建造、翻建、大修的,申請公積金貸款者需要持有效提取憑證;
2、對于離休、退休的職工來說,提取公積金需要持有單位出具的有效提取憑證;
3、對于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且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職工而言,提取公積金需要單位開具有效提取憑證;
4、對于移民到國外或移居港、澳、臺的人員,提取公積金需要攜帶有關的憑證;
5、對于提取國際經濟并將其運用于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人員,也需要持有有效提取憑證;
6、對于本市低保人群為支付房租提取公積金的,需要持相關證明憑證;
以上就是公積金提取的條件。
公積金特點1、強制性:也可以說公積金制度具有著一定的政治性,若是企事業單位滿足要求但是未曾為職工繳納公積金的,市屬公積金中心有權利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其作出處罰;
2、普遍性:在實際的經濟生活中,是否參與公積金制度同職工的實際收入以及單位性質是沒有關系的;
3、返還性:在滿足一定的條件下,職工所繳存的公積金是可以申請返還給個人的,具備著一定的返還性;
4、福利性:在職工進行貸款的過程中,使用公積金貸款可以比商業貸款得到更低的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