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貸款年限
借款人的公積金借款的期限一般不能超過借款人從獲得公積金借款那天到法律規定的退休年齡為止的年限,最長不能多于三十年。如果借款人還有其他房產作為抵押的委托貸款,則借款期限不能大于抵押的房產剩余年限,最長不能多于十五年。另外,如果距離法律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超過五年的貸款人,則貸款人的貸款期限能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能大于五年。
公積金借款辦理所需條件1、借款人具備身份證等合法的有效身份證件;
2、借款人的信用狀態良好,并且已經連續繳納儲存公積金達到六個月及以上;
3、借款人具備穩定的收入,且具備能夠償還借款的經濟能力;
4、借款人已經支付了住房所需的首期或者前期費用的30%,且該住房已經獲得相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5、借款人具有合法的住房合同以及有關部門發放的房產證,并滿足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限定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