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的經濟職能
1、信用具有配置資源的職能;
2、信用具有促進投資規模擴大的作用;
3、信用具有提高消費總效用的作用;
4、信用具有調節國民經濟的職能。
信用經濟是貨幣經濟的一種形式,是商品生產者之間的交易方式之一。在這種交易方式下,商品所有者通過債權債務的設立和消滅,實現物質產品的交換。它有著貨幣的價值尺度、存儲手段和支付手段的功能,因此信用經濟必須以貨幣的存在為基礎。
信用的基本職能信用的基本職能是調動閑置資金并重新分配。信用分配是在社會資金總流動過程中基于企業的初始分配和資金的二次分配的第三次分配。企業的初始分配是指在再生產過程中,社會總產品已售出實現價值后,銷售收入必須首先在企業內部進行分配:如補償繼續購買生產資料的成本和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依法支付。政府繳納稅款,計算凈利潤,然后進行分配。二次財政分配是指財政先分配給企業部門形成的財政收入,集中的資金再以財政支出的形式進行再分配。信用投放對象可涵蓋企業初始分配和財務二次分配中的所有貨幣資金,調動各單位難以調動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