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團貸款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規范銀團貸款業務,充分發揮金融整體功能,更好地為企業特別是國有大中型企業和重點項目服務,促進企業集團壯大和規模經濟的發展,分散和防范貸款風險,根據《貸款通則》第五十六條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銀團貸款是由獲準經營貸款業務的多家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采用同一貸款協議,按商定的期限和條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資金的貸款方式。國內銀團貸款的參加者為境內中資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
第三條,發放銀團貸款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金融法律、法規,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和信貸政策。銀團貸款在涉及跨地區、跨行業和投資計劃等問題時,有關方面應積極給予支持和解決;
第四條,銀團貸款適用于符合貸款條件,數額較大的中長期貸款和短期貸款、人民幣貸款和外幣貸款;
第五條,銀團貸款借貸各方必須重合同、守信用。參加銀團貸款的金融機構應遵循自愿協商、互惠互利,并按出資比例或按協議約定享受權益和承擔風險的原則;
第六條,銀團貸款要向所在地人民銀行備案,人民銀行要積極為銀團貸款籌組創造條件。
銀團貸款是什么銀團貸款又被叫做辛迪加貸款。銀團貸款是由一家或多家獲準經營貸款業務的銀行組織,由多家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參與組成的銀行集團,采用同一貸款協議,按照約定的條款和條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融資。產品服務對象為資金需求大的大中型企業、集團以及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當借款人尋求的資金數額過大,任何一家銀行都無法承擔借款人的信用風險時,就會產生對銀行集團的需求。銀團貸款市場的用戶是在銀行貸款市場需要大量融資時的借款人。
在國際銀團貸款中,借款人除支付貸款利息外,另外需要承擔一些其他費用,如承諾費、管理費、代理費、安排費、雜費等。借款人可以向銀行信貸管理部門申請貸款,銀行信貸管理部門負責安排銀團貸款的組建,由總行或一級分行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