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公積的用途4個
1、彌補公司虧損:當企業發生虧損的情況時,由企業自行彌補,按照國家規定,企業可以通過公司董事會提議并且股東大會批準后,可以使用公司盈余公積金彌補虧損;
2、轉增公司資本:企業通過股東大會批準可以將盈余公積金按照股東原本的持股比例來轉增資本,并且轉增資本后所留下的盈余公積金的數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25%;
3、分配股利:企業當年若沒有利潤,原則上是不可以分配股利的,但為維護自身信譽,在滿足一定的條件下,可以用盈余公積分配股利;
4、擴大公司的生產經營:盈余公積金是企業留存利潤的一部分,可以讓企業用于投資新項目或者擴大生產規模。
以上就是盈余公積的四個用途。
盈余公積的含義盈余公積指的是企業在納稅后所剩的利潤中提取出來的,留在企業內部,有特定的用途的利潤積累,可以分為公益金和一般盈余公積。公益金是專門用于企業員工福利設施建設的支出。一般盈余公積又包括法定盈余公積和任意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是國家規定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積是企業自身決定提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