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用金的范圍及額度
備用金的范圍是除工資這類統發資金之外,單位給予個人或組織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對的其他支出款項。如員工差旅費,零星采購費和其他需要現金支出的小額報銷費用。備用金的額度有定額和非定額兩種。定額備用金即根據單位消費情況核定一個金額,需要撥付時就定額撥付,非定額則是持憑證向財務部門領款。
備用金是什么備用金通常指單位為員工或小組或部門準備的備用資金,用來支付差旅費或零星采購費等需要報銷的小額費用。不同的單位備用金的管理辦法不同。有些單位規定備用金的領取需要在自行消費后持憑證到財務部門領取等價的備用金,有些單位則規定申請預發一定數額的備用金,在消費后多退少補。備用金也屬于公款,不可以私自挪用或轉借,不按照規定使用備用金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