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證獨立原則
信用證獨立原則指的是一旦信用證被開立出來,就與原先的合同相互獨立,合同是銀行方和買賣雙方建立起的第一層關系,信用證是銀行方和買賣雙方之間建立起的第二層關系,這兩層關系是相互獨立的。信用證屬于一種由銀行方開具的擔保類憑證,只要用戶提供了信用證相關的單據,銀行就會按照價格進行支付,并不會查驗該單據是否與真實的貨物相對應。
信用證簡介信用證是一種銀行方開具的信用憑證,是銀行方為了滿足買方需求而給賣方開出的。信用證的英文名是Letter of Credit。信用證一共有三個原則,分別是信用證欺詐例外原則、信用證交易的獨立抽象原則以及信用證嚴格相符原則。其中信用證欺詐例外原則在國際上產生了很大的爭議,并且在國際交易的具體實踐中,因為各方原因,并非每個國家都需要遵循這一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