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投資銀行的組織結構
1、合伙制: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自然人,簽訂合伙協議,合伙出資、共同經營、同享收益、共擔風險的組織形式;
2、混合公司制:是指在職能上無聯系的資本或公司合并而成規模更大的資本或公司;
3、現代股份公司制:是指由兩個以上的股東出資創設并組成一個法人,能夠對共同出資經營的財產享有權利,承擔責任,獨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以上三點就是投資銀行的組織結構形式。
投資銀行與商業銀行的區別1、業務內容不同:投資銀行不需要吸收存款,也不會向企業發放貸款,其服務范圍主要是公司的并購、資產重組以及證券業務的承銷;而商業銀行則是需要吸收各種存款以及貸款的發放;
2、市場定位不同:將投資銀行作為核心的是資本市場;而以商業銀行為核心的則是貨幣市場;
3、收益來源不同:投資銀行的收益來源為其各種相關業務的手續費或者傭金;而商業銀行的主要收益則是存貸款的利差;
4、服務功能不同:投資銀行的服務對象是直接融資;而商業銀行的服務對象則為間接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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