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合作社屬于什么的金融機構
農村信用合作社屬于非銀行金融機構。農村信用合作社是我國農村金融主力軍,是聯系農民群眾的金融紐帶,它堅持為三農(農村農業農民)服務的方針。農村信用合作社是社會主義集體性質的金融組織,并且由個人集資聯合組成,以互助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組織。
它的主要業務是:進營農村存款,貸款,結算,個人儲蓄等農村信貸業務。
而銀行的基本業務:吸收存款發放貸款辦理結算。
農村信用合作社(規模較大的可改制為農商行)是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設立、由社員入股組成、實行民主管理、主要為社員提供金融服務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其前身是央行在農村的網點。農信社原來是隸屬于農業銀行管轄的,其國內的歷史最早能追溯到建國之前,國際上最早能追溯到1849年的德國。
此外,農信社與農業銀行的級別也不是一個量級的。農信社原先是各社法人,后來變成縣聯社法人,接著又成立省聯社管理全省的農信社、農合銀行、農商銀行,因此可以算是縣聯社的上級機構,一般來說為正廳級機構,如果是這樣的話,那么農信社差不多就是副廳級。而目前五大國有行包括三大政策行,都屬于副部級機構。
并且信用社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領導、管理、協調、監督和稽核,按時向當地人民銀行下屬機構報送信貸現金計劃及其執行情況,會計、統計報表和財務報告;在當地人民銀行開立帳戶,按規定繳存準備金,并實行資金負債比例管理;對于從城市集體企業、個體工商業戶和城市居民中吸收的股金,可以繼續轉讓但不得退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