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積金貸款額度
以浙江杭州市為例,公積金貸款額度規定具體如下:
1、個人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為30萬元,若夫妻雙方均繳存公積金,最高可貸40萬;
2、貸款人月還款額不超過家庭月收入的50%;
3、新房不超過所購買住房全部價款的70%;
4、二手房以契稅為準,不得超過計稅金額的70%;
5、拆遷還原房被拆房屋作為首付款,所貸金額不得超過總房價的70%;
6、自建房貸款不超過市場價值的50%;
7、房屋裝修貸款最高額度為15萬元。
浙江住房公積金貸款個人額度需要根據浙江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倍數、貸款最高限額和貸款比例三個條件計算,根據這三個條件分別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貸額度,具體如下:
1、按照浙江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計算的最高可貸額度計算公式為:(公積金賬戶余額+公積金月繳存額×2×至法定退休月數)×2
2、按照浙江貸款比例計算的可貸額度:若購買浙江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或按規定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對購買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對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貸款利率按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的1.1倍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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